传统观念中只有男性才可以传承姓氏,延续香火,因此新生儿出生后取名字基本都会随父亲的姓氏。
不过,在安徽省长丰县新生儿若随母亲姓的家庭,可获得1000元奖励。目前,该县下塘镇、左店乡、朱巷镇等乡镇,已经有30户新生儿家庭主动申请了新生子女随母姓。 这年头读情感类杂志,隔三差五都会看到像《“孩子跟谁姓”惹得夫妻闹离婚》这样的新闻。
据说,女方之所以热衷于争夺小孩的“姓氏权”,是因为“追求男女平等”。而现在,居然连地方政府也掺合到这场“平权运动”中来,并且还自称“卓有成效”,这就不能不令人对男女平等的本质和实现路径来一番重新梳理。 诚然,淡化重男轻女的观念的确能促使男女性别比的平衡,但长丰县男女比例由130:100下降为114:100是否拜“姓氏改革”所赐,却是需要打上一个问号的,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相关的实证研究。
而且,根据经验,如果随母姓真有那么大的人口纠偏作用,那么是不是说,只要今后全中国的新生儿都跟随母姓,中国男女失衡的情况就可以解决,甚至出现女多于男的情况呢?这显然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回顾欧美发达国家的历史,新生儿是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从来都不是平权运动的核心问题,甚至不少国家至今还保留着“出嫁后随夫姓”的习惯。比如那位叱咤国际舞台的希拉里·克林顿女士,不就是随了夫姓吗,但谁能说希拉里是个保守的传统女性?美国社会的男女平等程度不如中国?
可见,上述说法过度夸大了姓氏的作用。 从已有的经验来看,真正影响甚至决定一个社会男女平等程度的,其实还是相关法律及制度的安排。比如,切实保障女性作为社会成员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同时,充分顾及女性的生理特点和哺育后代等因素,给予其相应的特殊权利。然而就目前中国的实际状况,恰恰是在这些方面做得非常不够,不仅在求学、就业上存在各种针对女性的或明或暗歧视,而且女性生育以及在公共场所哺乳等权利也常常得不到保障。
换言之,正是因为这些基本权利上的性别不公难以撼动,才使得许多女性转而去关心那些细枝末节的问题,比如孩子跟谁姓,男人是否干家务,只是长此以往,势必将女性的平权运动引向歧途。而能够扭转这一势头的,恐怕也只有政府了。
现在可好,作为性别平等项目试点县的长丰县政府,不是去想如何在制度和现实层面推进男女平等的实现,却操心起了孩子跟谁姓,实在是有些轻重颠倒。 站在公权力使用的角度,新生儿跟谁姓乃每个家庭的私事,政府岂能动用行政手段加以干预?这不仅是不务正业,更有浪费公帑之嫌。
其实,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一点也不难,更无需花政府一毛钱,只要全面开放二胎,这样,一个跟父亲姓,一个跟母亲姓,问题不就解决了吗?放着现成的办法不用,却去搞什么“随母姓奖励”,这样的改革只能用来两个字来形容“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