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指出,近日,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刘洪杰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提出:现任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副部长刘洪杰,2013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其贿赂,涉嫌受贿犯罪。解放军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检察院报请的这一许可事项。2月13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确认许可对刘洪杰采取强制措施。
北京市人大代表资料显示,刘洪杰,男,汉族,1959年0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职大学本科学历,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北京市人大代表,曾任中央军委办公厅直属工作局局长(副军)。
据人民网2010年4月报道,中央军委办公厅直属工作局局长刘洪杰率领的中央军委办公厅政治部理论骨干集训班到天津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参观考察。
所谓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根据相关法规,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需经人大常委会许可。这一许可事项得到人大常委会确认。
12月13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确认,刘洪杰少将被查。刘洪杰少将是北京市人大代表、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副部长,目前被采取强制措施。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屡次警告,八项规定之后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刘洪杰少将被查正是顶风作案。
©2012 中国最大的图库大全,分享高清、唯美的图片,尽在26abc图片大全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www.26ab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