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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26年后 2幅“名画”不翼而飞

  当事人:追讨扣押画作26年未果

  据孙建龙回忆,1989年7月,自己前往珠海市出差,在宾馆内被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警察控制,含李苦禅的《鹰》和吴昌硕的《梅花》在内的随身物品遭到扣押。

  孙建龙提供的扣押物品收条复印件显示,扣押物品确有李苦禅挂式水墨画一幅和吴昌硕挂式《梅花》水墨画一幅,扣押时间为1989年7月16号,收条底部落有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的印章。

  3天后,孙建龙被放回。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在同年7月19日出具的发还物品清单上并未归还这两幅画作。

  在连续索要多年后,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于2006年书面答复孙建龙称,“经调查,此二幅画为赝品,查找工作仍在进行。”

  孙先生的代理律师曹志存表示,在连续追讨26年后,孙建龙的两幅“名画”仍未要回。他认为,不论是否是赝品,合法财产被扣押多年,理应原物返还。

  此外,新京报记者通过网络检索发现,此前李苦禅的《鹰》真迹曾拍出180万的高价,而吴昌硕的《梅花》市场报价在也百万元以上。

  警方:画作和赝品鉴定材料均缺失

  昨日晚间,珠海市公安局书面通报回应称,事发当日,拱北公安分局接拱北海关线索,将涉嫌走私文物的孙建龙查获并收容审查,依法扣押“两幅画”等物品。该画作经警方送广州鉴定后为赝品,因此警方认定孙不构成犯罪,3天后解除收容审查。

  通报称,孙建龙离去时画作尚未回到珠海,此后办公人员曾联系孙退还画作未果。此后由于人员变动、办公场所搬迁、当时涉案物品保管、交接不规范等历史原因,“两幅画”至今未找到。

  通报称,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面谈协商,希望协调赔偿事宜。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一致,分局亦告知当事人可循法律途径解决。今年2月,当事人提出数千万元的赔偿要求。

  今日上午,珠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案卷显示两幅画作均为赝品,珠海警方才批准放人,但由于办案人员存在过错,导致材料保存不全,目前证明两幅画为赝品的鉴定材料已缺失。

  对孙建龙宾馆因涉嫌走私文物而被扣押绘画的后续处理事项,珠海警方称将与当事人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

 

内容简介

26年前,孙建龙携两幅“名画”南下广东,被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扣押,尽管事后查无犯罪事实,但其连续26年向珠海警方索要画作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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